“通过法官对我的训诫,我对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行为表示忏悔……”被执行人龙某当场积极联系家属将3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执行局,法院决定对龙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永定区拘留所,对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拘留期限即将届满的18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训诫谈话,向被执行人普及、讲清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所面临的信用惩诫、刑事措施等法律后果。当天,有5名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完毕执行义务,金额达40余万元,另有3名被执行人正在通过家属积极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商谈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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