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化积案,合力下好“一盘棋”。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持续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推进“交叉执行”工作,3月1日,赵县法院以下辖乡镇为行动“主战场”,高新区法院、栾城区法院跨区域支持我院本次执行行动。
3月1日凌晨4:40,月色未褪,夜色未央。赵县、栾城区、高新区三区县的14辆警车已是警灯闪烁,56名执行干警执械持盾、蓄势待发。“行动过程中,请全体干警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依法规范文明执行!”出发前,本次行动总指挥长、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恰对此次行动进行战前动员。
随着中院发出出发指令,全体执行干警闻令而动、尽锐出战,按照既定方案共奔赴南北两线共计26处执行现场。此次行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共6人监督执行,邀请媒体记者2人全程见证执行,石家庄市中院2名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指导。 一、明确分工,做好执前准备 为确保本次集中“交叉执行”行动取得预期效果,2月29日,赵县、高新区、栾城区所有参与集中执行的干警汇聚一处,进行方阵、车辆演练,以确保本次行动目标明确、落实有力、取得实效。演练结束后,三地法院全体干警召开第二次“交叉执行”筹备会,会上,赵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玉伟对本次行动方案进行具体讲解,并针对各组承担的任务予以进一步细化与明确。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恰对本次集中“交叉执行”行动作出整体部署,并对强化干警协作配合、依法规范文明执行、全面展现三地干警优良司法作风和工作成效提出具体要求。 二、披星戴月,维护群众权益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与以往相同又不同。相同的是执行干警们依旧披星戴月,整装待发;不同的是执行过程三地联动,通力配合、交叉作战。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针对个案实际情况,或雷霆出击,讲清法理;或晓以利害,讲明事理;或刚柔并济,讲透情理,综合运用拘传、拘留、搜查等执行措施,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 行动中,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鹏磊、栾城区法院执行局长于丽君多次协助我院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开展思想教育,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在第二执行组第六执行现场,涉案被执行人表示其腿部受伤、刚刚做完手术,无法站立行走,经执行干警对其腿部伤口进行核实,最终未对其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能动司法,主动融入“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 赵县法院主动将执行工作融入“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执行案件调解工作,搭建和解平台,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本次行动,我院特邀调解员针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抓住双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最终达成和解。 本次集中“交叉执行”行动,共拘传9人,张贴公告、传票14张,搜查22处,达成和解6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33.54万元,攻克了一批执行难案和积案,形成了强大执行震慑,营造了尊重法律、尊重裁判、尊重执行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回顾 理念创新再蓄势 行动结束后,赵县、高新区、栾城区法院召开集中“交叉执行”座谈会,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恰代表赵县法院党组对见证监督此次“交叉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院干警,对市中院的下沉指导,对栾城区、高新区兄弟法院的配合协作表示衷心感谢。会上大家踊跃发言,畅谈参与集中“交叉执行”行动的感悟。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全市法院跨区域协同执行,领导重视、干警负责、程序规范、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效果显著,形成了强大执行声势与威慑力,同时执行过程中干警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彰显了法院依法打击拒执行为、兑现“真金白银”的决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交叉、力量集中、一域突破!此次集中“交叉执行”行动形成了强大执行声势和震慑力,进一步压缩了“老赖”生存空间,营造了“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赵县法院将继续坚持“系统思维、上下联动、通力配合、整体作战”理念,巧妙运用异地交叉执行手段,加强与兄弟法院间的交流与协作,将“交叉执行”做为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杜绝消极执行、化解执行积案难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执行领域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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