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为法学会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司法部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前身是在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倡导下,由我国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学会致力于从人的行为和社会形态出发,运用行为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及法律实施的一般规律,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

经过多年发展,学会已成功打造“法治中国•湘江论坛”“法治经济·黄河论坛”“法治社会•长江论坛”“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天大•司法论坛”“廉政理论高端论坛”“中国执行论坛”“侦查论坛”“金融法律论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海南自贸港廉政法治论坛”等多个学术平台,并通过发布课题、出版文丛、创办杂志、合作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种方式拓宽活动领域,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决策影响力不断扩大。谢邦宇、李步云、刘家琛、江必新等法学界知名学者专家分别担任过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司法部常务副部长张秀夫担任过学会名誉会长。学会现任会长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董治良。

学会设有学术委员会,由张恒山同志担任主任,副主任由胡云腾、杜万华、王春晖、孙华璞、徐汉明担任。并成立了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规范制定专业委员会、软法研究专业委员会、司法专业委员会、行政法治专业委员会、侦查学专业委员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廉政研究委员会、法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新闻与传播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专业委员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食品药品健康法治委员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新经济法治专业委员会、法治文化艺术专业委员会、财经专业委员会等十八个下属机构。

历经近30年的发展,中国行为法学会现拥有会员3000多人,涵盖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法律部门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很多都是实务经验丰富的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学会致力于从个体行为与社会运行的独特视角,总结我国法治实践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规律,为立法、行政、司法部门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为法治中国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在繁荣法学研究、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学交流、培养优秀人才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独具特点、卓有成效、影响深远的工作,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决策影响力不断扩大,成为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研究力量。

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

是由有志于从事和关心执行行为法学研究的法人、非法人单位和自然人自愿结成的,探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贯彻“依法治国”伟大方略及法制建设中的执行行为规律,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三个代表”为准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开展执行行为法学的理论、方法和应用研究。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委员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和开展执行行为法学科学研究;

(二)通过课题研究和应用实验,开展国内外执行行为法学研究的交流与合作;

(三)运用研究成果,就“依法治国”及法制建设问题向有关部门和组织提出建议;

(四)运用研究成果,促进公务机关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维护公务机关职能的正常行使;

(五)运用研究成果,规范企业法人的市场行为,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六)运用研究成果,普及执行行为法学知识,提高全民的道德和法律素养;

(七)组织不同领域的高层法律研讨、论坛、讲座和培训活动;

(八)开展对重大疑难个案的剖析研讨活动,发现规律,服务实践;

(九)组织和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十)组织和开展执行行为法学教育;

(十一)编辑出版宣传执行行为法学的书、刊、报;

(十二)依照有关规定,评选优秀研究成果,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十三)开展其它与执行行为法学相关的活动。

机构介绍|网站简介|版权声明|免责声明|加盟合作|招聘英才|联系我们|人员查询

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

Copyright © flzxcn.cn.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09001449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