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丰法院首例股票变现案成功执结

2025-04-22 11:21:40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刘洪军)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因其流通性高、价值波动大等特点,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当中的难点。近日,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将被执行人苏某所持有的股票依法强制卖出,变现30万元,这也是咸丰法院近年来首次通过变卖股票的方式兑现执行款。

2024年,李某与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苏某承诺向李某分期赔付货款。调解书生效后,苏某却迟迟没有支付,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经过网络查控后,发现被执行人苏某持有沪市A股市场流通股近两万股。为防范被执行人利用证券账户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往当地某证券公司并对该股票实施了线上冻结措施。

执行法官坦言:"股票不同于传统财产,瞬息万变的股价行情、复杂的交易规则都是执行难点,同时股票价格变化浮动大,若按常规方法委托机构评估拍卖,难免耗时长且评估费用高。"

为尽快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采用“动态冻结+集中竞价”组合拳,将该股票的冻结状态由“限制卖出冻结”状态调整为“不限制卖出冻结”,并要求证券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将股票在特定时间段内,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股票买卖。最终,经过多方协调,成功将被执行人苏某所持有的上市股票变卖,此案得以顺利执行完结。

依法强制出卖股票,是咸丰法院不断创新执行举措的有力尝试。从传统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拓展到被执行人名下的商业保险、基金股票等“数字财产”。近年来,咸丰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探索执行手段,充分运用信息化执行,凭借网络查控系统、智慧执行平台、执行委托机制等执行措施,近一年以来已累计查控数字财产价值近千万余元,将纸上权益变成了真金白银。

[编辑:法律执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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