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救济手段。近年来,由于相应制度规则不完善、提出异议成本低等原因,以提出执行异议为形式拖延
2025-04-11来源:人民法院报
一旦配偶成为被执行人,自己作为非被执行人,可能遇到哪些法律问题?应当如何应对这些法律问题?1.配偶因欠款未还成为了被执行人,法院查封了登记在配偶名下的房产,但这个房子是我们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我
2025-04-11来源:中国法院网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其法定代理人。实践中会遇到这种情况,
2025-04-11来源:人民法院报
以主体混同、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为由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于法无据
【裁判要旨】1、根据《变更、追加规定》的内容,追加当事人应严格遵循法定原则,即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严格限定于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形。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才可以依法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2、
2025-03-24来源:执行裁判规则
执行程序中,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不考虑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参与分配的债权既包含本金也包含利息
【裁判要旨】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为普通债权,依法应按照其债权占案涉九个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申请执行人主张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由其优先足额受偿,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关于参与分配
2025-03-24来源:裁判文书网
被执行人的账户被冻结期间第三人误汇入款项的,可否使该“误付款”符合种类物特定化条件并排除强制执行
【裁判要旨】1、本案诉讼标的物为银行存款,其本质是货币。货币作为特殊动产,属于种类物,具备占有即所有的特点,一般情况下,第三人可直接根据银行账户名称判断存款的所有权人。法院判决认定第三人基于案涉存款
2025-03-24来源:执行裁判规则
人民法院报: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老人、普通员工的,应认定有规避执行的故意
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的司法认定与规制路径(作者:汪佳,浙江衢州中院)《人民法院报》2024年9月4日第7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
2025-03-24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3年修正的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为促进大众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产生公司设立门槛偏低、“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等问题。执行实践中存在着因公司股东认缴期限未到期
2025-03-17来源:人民法院报
限制消费制度是指执行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院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损,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惩戒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
2025-03-17来源:人民法院报
【案情】田某杰与孙某权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判决孙某权偿还田某杰借款本金10.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孙某权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田某杰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未查到被执行人孙某权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
2025-03-17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解释》)用9个条文对代位权诉讼作出了规定,基本上平息了有关代位权行使条件的争议。但实践中,对于代位权行使
2025-03-17来源:人民法院报
——江苏东台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依据不明执行案件的调研报告执行依据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总开关”,裁判文书作为占比最大的执行依据,应当权利义务主体明确、给付内容明确,具有可执行性。然而司法实践中,裁判文
2025-03-07来源:人民法院报
以“双向互促”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关于苏州法院推进“执破融合”机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7月以来,针对“执转破”制度在启动方式、程序衔接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江苏省苏州法院启动“执破融合”机制改革,探索推动执行和破产两种程序从“单向转化、前后衔接”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
2025-02-19来源:人民法院报
拆除违章设施,恢复原状是执行中较为常见的行为类执行请求。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的执行完毕率较高,但背后常常需要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处理不当还容易引发风险。拆违、修复类案件强制执行往往遇到以下难点。第
2025-02-19来源:人民法院报
什么是第三人到期债权?到期债权应该怎么认定?又该如何执行?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王某在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所在工地施工时,因所站立的木板突然断裂而摔伤。经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建筑公
2025-02-10来源:中国法院网